台湾一女子临检遭压制在地 警员被判两罪获刑******
中新网2月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1日,台湾一女子詹某玲遭中坜警员压制逮捕案在桃园地方法院宣判,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各处有期徒刑4个月、6个月,前者可易科罚金。
詹某玲2021年4月22日遭桃园市警察局中坜分局一名叶姓警员盘查,但拒回答且骂警员,被当街压制、后依妨害公务罪嫌逮捕;詹某玲则认为警员滥权、执法过当也提起诉讼。
双方2021年都获检方不起诉处分,不过詹某玲事后提起再议,经台湾“高等检察署”发回,检察官认为叶姓警员临检盘查不符规定,涉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妨害自由罪嫌重大,去年起诉叶姓警员。
桃园地方法院今天(1日)公布判决结果,经勘验警员记录器画面,女老师当时没有滥用毒品后精神异常、即将犯罪等迹象,也没有攻击、冲撞警员或加速逃逸的行为。
判决指出,在此情况下,警员以身体阻挡女老师离去,要求等待支援警力到场并到派出所查验身份,已构成以强暴方式妨害女老师的行动自由权利。
判决指出,警员对女老师违法拦检,已先行触犯刑法强制罪,在此事件脉络发展之下,女老师辱骂警员“真的很蠢”等语,属于捍卫自己权利并合理评论公务员违法行为之言论,不构成妨害公务罪,警员也无从以现行犯逮捕女老师。
判决指出,警员将女老师压制在地进而上铐逮捕,均难认定是合法执行职务行为;警员违法拦阻盘查在先,还借口妨害公务违法逮捕女老师,除造成女老师损失外,也严重影响民众对警员信赖,且警员犯后未能确实表达悔意,无法取得女老师的谅解或赔偿损失,犯后态度难谓良好。
桃园地院宣判,叶姓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处有期徒刑4个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又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处有期徒刑6个月。
星光灿烂的年代******影片《原野》中的男女主角杨在葆、刘晓庆与著名剧作家曹禺先生在一起。1994年,中国新闻社南海影业公司拍摄了电影故事片《梁山伯与祝英台新传》,这是南海影业公司首次在一部电影中聚集了海峡两岸多位明星参与拍摄的商业娱乐片,这其中包括台湾电影明星胡慧中,大陆电影明星濮存昕、陈小艺、程前,歌坛明星景岗山、王洁实、谢莉斯。第一排左四为本文作者。
中新社有一个部门,虽然不负责新闻业务,但在一个历史时期内却是本社的一个品牌,为中新社在文化艺术领域赢得了极佳的声誉,这就是中新社电影部。
在中新社即将迎来创建六十周年之际,我们这些电影人十分怀念中新社电影事业的创始人廖公——廖承志同志,怀念为中新社电影事业付出极大心血的吴江社长,怀念那些为中新社电影事业奋斗终身的同事和战友。
中新社初期成立的电影队成员只有十八人,正是这“十八条好汉”在艰难的创业时期为广大海外侨胞拍摄了《泰山南北》、《齐鲁英豪》、《姊妹易嫁》、《珍珠塔》等一大批电影纪录片和戏曲片,开创了中新社的电影事业。广大海外游子在银幕上看到了日思夜想的家乡面貌,听到了熟悉的家乡声音。这些电影在他们中间产生了极大的反响,受到侨胞们热烈欢迎。
1979年,中新社各个业务部门相继重建,社领导从北京的电影制片机构调进了一批专业人员,并将电影队扩编为电影部。从此,中新社的电影事业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新时期。
1981年,中新社第一部电影故事片《原野》投入拍摄,并以南海影业公司名义亮相,在社会上引起了普遍的关注。由于种种原因,这部影片直到1987年才获准在国内公映。时隔多年,该片在上映时仍受到广大观众的欢迎,还荣获了第八届百花奖最佳故事片奖。
从电影《原野》诞生时起,中新社电影部的发展进入了一个辉煌的年代,此后拍摄了一批优秀的电影故事片和电影纪录片。这其中有故事片《南拳王》、《八百罗汉》、《精变》、《春桃》、《老店》、《北京故事》,纪录片《中华剑术》、《末代皇帝——溥仪》、《神秘的西藏》、《婚俗奇观》等。这一大批影片的成功,在当时中国电影界和海内外观众中广为传颂,受到好评。
随着一批又一批影片投入摄制,众多的电影明星也相继加入到中新社的电影创作队伍中去。他们当中有刘晓庆、杨在葆、徐松子、陈宝国、濮存昕、陈小艺、姜文、葛优等。与此同时,电影部还迎来了北京电影制片厂、长春电影制片厂、上海电影制片厂的一批电影专业人才,这为中新社的电影拍摄提供了强大的创作力量和专业技术保障。
在那个辉煌的年代,中新社电影部的电影在海外创下了极佳的票房。故事片《精变》在上海公映时,出现了清晨影院前排长龙购票的情景。《中华武术》、《末代皇帝——溥仪》在香港上映时创下纪录片票房最佳业绩。
改革开放促进了中国影视合拍业务的发展。电影部率先在国内开展中港电影合拍,作品《南拳王》、《八百罗汉》、《小毛孩夺宝奇缘》掀起了功夫片的热潮;中美合拍的电影《北京故事》在海外观众中引起很大的兴趣。随后,电影部又与英国合拍了电视片《龙的心》,与台湾合拍了《八千里路云和月》、《海棠风情》。这些电视片在海外播放时都取得了很高的收视率。
在中国电影、电视各类奖项中,电影部拍摄的影视作品也均占有一席之地。影片《老店》获政府奖、《原野》获百花奖,电视剧《努尔哈赤》获飞天奖。鉴于中新社在电影摄制上的丰硕成果,国家电影事业管理局特批了每年两部故事片指标给电影部(南海影业公司)。当时能享受这种待遇的只有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央和省级电影制片厂,全国仅有十余家。那时中央召开的电影工作会议,上海、长春、珠海等地举办的国际、国内电影节也都邀请中新社电影部作为正式代表参加。在世界电影诞生一百周年之际,电影局还邀请电影部代表参加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庆典活动。
昔日电影部取得的累累硕果已成为历史。作为电影人,我们期待经过若干年的奋斗,中新社的电影事业能够再现灿烂星光。
(历史资料)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