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食品加工要防止致病性微生物污染******
新京报讯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近日发布关于冬季预防食源性疾病的提示,提醒食品加工者要把好“原料关、加工关、冷藏关”,防止致病性微生物污染。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提示,虽然冬季低温不利于微生物的生长繁殖,但三明治、肉夹馍、汉堡等冷食类食品因原料污染、交叉污染、储存不当等原因仍容易受到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致病性微生物的污染。学校食堂应防范米饭和蛋炒饭因加工和储存不当导致的蜡样芽孢杆菌污染。这些食品的加工要把好“原料关、加工关、冷藏关”三关,防止致病性微生物污染及生长繁殖。
宁夏:将高龄津贴扩增到80周岁以上全体老年人****** 中新网银川1月29日电 (记者 杨迪)记者29日从宁夏民政厅获悉,日前,宁夏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联合印发《关于完善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提到,自今年1月1日起,宁夏高龄津贴发放范围由8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扩大到80周岁以上全体老年人。 据介绍,《通知》旨在提高老年人优待水平,推动老年社会福利向适度普惠型发展。《通知》规定,凡持有宁夏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可纳入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制度范围。固定收入包括离退休费和基本养老金等,不含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子女赡养赠予和遗属生活费、优抚对象享受的优待抚恤金等。 《通知》新增了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范围,凡持有宁夏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未享受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的人员(已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高龄补贴待遇人员不重复纳入),均可享受高龄老年人津贴。 《通知》还规定了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为:80-89周岁城市户籍每人每月发放450元,80-89周岁农村户籍每人每月发放270元;90周岁以上城乡户籍每人每月发放500元。新增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为:80-89周岁每人每月发放100元,9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发放200元。 《通知》介绍,宁夏高龄老年人津贴实行分类分档发放的原则,并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进行调整。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标准。(完) 搜索 复制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