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元的购物卡这不能买那不能买******
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关楚瑜
“拿着2000元的购物卡,本想好好消费一番,却被告知有支付限制,几乎什么都买不了,那我还办这个卡干什么?”
今年春节前,北京市朝阳区居民林琳来到家附近的一所大型商超,选了一大堆年货,在结账时却发现大部分都不在购物卡的可用商品范畴。
林琳发现,这家超市里至少90%的商品不能用购物卡支付,比如生活必需品和零食品类完全不能使用,只有冰箱、洗衣机和空调这种大家电,还有部分冷冻海鲜和蔬菜可以使用。
近年来,各行业的许多商家都推出了储值卡,如美容美发店、餐饮店等充值类会员卡等,这种卡都属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由某企业发行,只能在本企业或同一品牌连锁商业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
然而,《法治日报》记者调查发现,这类储值卡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暴露出诸多问题,有的商家设置了支付限制,导致消费者有卡却买不了想买的商品,有的消费者办卡后遭遇退卡难、退款难等情况。
储值卡如果存在限制消费的情况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益?商家是否可以拒绝消费者的退款需求?购物卡、会员卡使用受限时,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权?
购物卡消费支付受限
线上购物莫名被拉黑
今年1月初,北京、沈阳、昆明、无锡等地都传出“家乐福购物卡结算受限”的消息,大量消费者称在家乐福购物后用购物卡支付时受到限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有消费者说,以往家乐福的购物卡可以用于支付所有商品,但现在只有少部分商品可以使用购物卡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地区的家乐福超市发出了退卡通知。例如,1月18日,湖南长沙家乐福芙蓉广场店宣布将在2023年1月30日前正式闭店,即日起至1月31日,芙蓉店服务中心卡部柜台为顾客现场办理退卡业务;若未能在期间内办理退卡手续的,只能前往350公里外的武汉家乐福光谷店继续使用或退卡。
1月29日,湖南长沙居民陈明前去登记退卡。“现场人非常多,我排了3个小时,虽然有公告称应退尽退,但如果过了时间,再想退卡就要消耗大量时间精力和经济成本了。”
记者调查发现,除了线下的超市购物卡外,还有不少消费者反映线上超市的购物卡同样存在使用受限的情况。
因为开通购物卡往往会有优惠,并且消费时平台也会有一些活动赠金,经常网上购物的湖南株洲的李欣在某线上商超开通了一张储值卡。因为卡里还有50多元余额,她想在活动期间用掉,但她点击支付时页面一直弹出小窗称“同一时间下单人数过多,建议您稍后再试”,导致她一直无法成功购买商品。
从李欣给记者分享的支付页面可以看到,她的超市卡是可以在支付时直接选择抵扣商品价格的,只是无法成功支付。
“我刚开始真的以为是购买人数过多导致卡顿,但是用家人的账号购买同样的商品时,发现是可以购买的,并没有出现‘下单人数过多’的提示。我当即联系专属客服反映这个情况,但是依旧没有解决问题。”李欣说。
记者在社交平台和第三方投诉平台上发现,像李欣一样遇到这种无法使用线上超市卡余额的消费者还有很多,不少消费者反映账号莫名其妙无法使用了,就像“被拉黑”了,从而导致卡里成百上千元的余额无法使用。
广东深圳居民刘丽是某线上超市的忠实用户,已经下单过几百单商品。“我的超市卡里充值了1068元,现在还剩300多元,但是想买的商品一直下不了单,询问客服什么时候能让我恢复下单,对方一直表示‘我们无法核实你不能下单’。联系客服退卡,客服说退卡的话要扣除当时赠送的43元。”刘丽说,这一系列操作让她寒了心,退款以后再也不买了。
消费限制属违约行为
价格差异或涉嫌歧视
值得注意的是,在支付受限的情况下,能够用购物卡支付的少数商品还存在溢价问题。林琳说,她用购物卡买了5块鳕鱼,结账的时候发现花了800元,“没有想到会这么贵,我之前买过类似的,也就一两百元”。
记者在社交平台上看到,有多名消费者称在线下超市购物时遇到过购物卡结算商品溢价严重的问题。一位消费者吐槽说:“购物卡只能用于指定的商品结算,同样的商品,用购物卡结算要90元,选择其他的支付方式40元即可。”
对于线上线下超市购物卡支付受限、付款方式不同价格不同、“被拉黑”无法使用等情况,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认为,这是给交易者设置障碍,实质就是变相要求消费者采取对商家有利的付款方式,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
对于商家限制购物卡消费的这一行为,叶林认为,当消费者向商家购买预付卡时,消费者就与商家建立了合同关系,在这个合同关系里,双方可以自由商量使用的权限,例如哪些商品可以使用,是否有优惠等。如果双方在约定时并没有对预付卡的使用方式和范围作出限制,但是消费者使用预付卡消费时却被告知使用受限,这就相当于商家改变了双方的合同条款,构成合同违约。
“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也不排除构成欺诈的可能性。但是这需要举证证明商家在售卖预付卡时确实存在欺诈性的行为,例如,故意设套诱导消费者充值,但购物时实际上无法支付。”叶林补充说。
对于部分商品用购物卡支付与其他方式支付时存在较大差价,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说,对于同一商品而言,使用购物卡结算的价格高于不使用购物卡结算这种做法涉嫌侵犯持卡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叶林说,使用不同的支付方式存在较大的差价,就相当于一种商品设置了两种不同的价格,这是对预付卡持卡人的消费歧视。
节日不能使用会员卡
消费者退卡退余额难
除了超市购物卡外,在美容美发、运动健身、餐饮等行业,也有许多商家通过优惠的方式吸引消费者充值办卡进行预付式消费。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经常会有过年期间不让刷卡、退卡难的问题。
广东中山居民张平在一家美甲店充值了会员卡,平时做美甲、接睫毛可以用卡内的余额,并且还可以享受8.8折的会员优惠。但是春节期间,张平去做美甲时却被告知节假日不能使用会员卡的余额付费。
“办卡时没人告诉我会员卡还会有使用时间限制,店员还承诺过‘不限期使用’,结果在我做完美甲想要付款时才跟我说这个规定。”张平回忆说。面对她的质疑,美甲店店员态度强硬:“会员卡内的余额过完年就会恢复正常使用,过年‘全世界’都不能用会员卡了。”
在采访中,有很多消费者反映了同样的情况——节假日期间不能使用会员卡内的余额付费,必须支付现金。甚至有的消费者称,在办理会员卡前特意确认过年能刷卡才办理的,结果商家转头就变卦不让刷卡。还有的商家在过年期间虽然支持会员卡支付,但取消了会员卡对应的折扣。
不少消费者反映,美容院、美发店经常拒绝会员卡退卡、退款要求。
广东佛山居民李乐在某美容院充值了540元,可以在店内做5次头皮护理的项目,充卡后她只在店内消费了一次。由于李乐被公司调去别的城市工作,当地并没有这个品牌的美容院,便向商家提出退款。但是商家称,卡内剩余的钱只能兑换店内的面部护肤产品或者面膜,不愿意的话只能自行将卡转售给他人使用。
记者调查发现,许多商家在遇到消费者退卡时,第一反应就是拒绝。而且商家往往会把责任推给消费者,以“消费者个人原因”为由拒绝退款。部分商家在发行充值会员卡这些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时,都作出了相关的规定,如“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概不退款”“不得转让不得转售”……消费者想要退款往往困难重重。
浙江温州居民宋雅一时冲动在一理发店办理了一张储值5000元的会员卡,用了几次之后觉得理发师技术一般,于是就想退卡。宋雅说,在了解到她的想法后,商家果断拒绝,服务态度一扫先前的温和。之后宋雅反复沟通过几次,商家始终态度强硬,拒绝退卡,说这是“个人原因”,不符合退卡标准。“他们推诿扯皮了一堆话,其实就一个态度:退款免谈。直到我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工作人员跟理发店做了沟通,然后在我的多次催促下,对方才将余额退给我。”宋雅说。
赵占领介绍说,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分为记名和不记名两种形式,对于不记名卡,发行企业不应限制也难以限制其转售。但是对于记名卡而言,发行企业有权通过购卡协议或章程等方式限制其转售。至于“概不退款”要区分情况而定,比如在发行企业停止经营时则要退款,在发行企业构成合同违约时消费者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对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不记名卡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不能既不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又不支持退款。
叶林提出,消费者向商家购买会员卡,也是双方形成了合同关系。如果是合同关系的话,就不存在单一的解释权。若大家对于这个合同条款的解释存在分歧,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赵占领说,若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遇到商家限制购物卡消费,拒绝退款充值会员卡内余额时,可以依法向发卡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同时,建议消费者办卡时理智消费,了解办卡规则,避免让心怀不轨的商家有可乘之机。”
经济大家谈 | 综合施策促进消费稳增长******
作者: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对外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王蕴
在近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束珏婷表示,目前正值“两节”消费旺季,随着疫情防控措施不断优化,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线下消费场景加快恢复,居民消费热情正在回归。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居民消费的稳定增长是经济稳定增长和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内容。新形势下,我们要准确判断消费发展变化的新趋势,在做好基本消费保障的基础上,积极发掘新的消费增长点,支持形成消费增长新模式。
准确把握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
消费牵引带动经济循环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消费持续升级能够牵引供给提质增效,促进供需更好匹配。消费是生产的最终目的和动力,对供给创新升级具有引领性作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驱动消费升级的根本因素。按照消费升级需求促进产业发展、产品升级,以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培育形成新供给、满足创造新消费,能够形成消费引领生产、激励创新、繁荣经济、改善民生的良性循环机制,构建消费升级、有效投资、创新驱动与经济转型有机结合的发展路径,实现更有质量和效益的发展。
二是消费可持续增长能够有效促进经济循环畅通。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必然要求不断增强国内市场对经济循环的主导作用。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消费可持续增长是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重要支撑。我国消费市场增长空间大、发展持续性强,能够牵引国内外经济资源以国内消费需求为导向进行优化配置,促进形成完整内需体系,实现以“中国消费”为中心的国内外经济循环畅通。
三是消费高质量增长能够增强对经济增长的持久拉动力。我国经济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需求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消费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拉动力量,消费驱动型增长模式已经形成。更高效率、更可持续的消费高质量增长是我国发挥市场资源优势、增强经济内生增长动力和与时俱进提升经济发展实力的重要基础。
聚焦重点、瞄准难点、把握亮点,综合施策促进消费稳增长
一是短期应加力提振消费信心、稳定消费预期。当前应把稳住消费恢复性增长势头放在首要位置。要加力提振消费信心,尤其是提振消费能力增长信心,只有让消费者有稳定的就业预期和收入增长预期,消费才能有“底气”。进一步落实落细已经出台的各项稳就业、增收入的政策,及时帮扶失业人员、需纳入低保的对象和临时遇困人员等,在保障和救助上应保尽保、应兜尽兜,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困难人员发放消费补贴。拓宽市场化就业渠道,通过稳岗补贴、创业贷款、税费减免等措施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增加高校毕业生实习机会和岗位,提升毕业生的工作技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到中小企业和基层锻炼。
二是进一步完善为市场主体纾困的相关措施,确保及时、有效到位。各地应结合实际情况完善已经实施的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的政策。针对实际承租人为小微企业但签订承租协议的可能为分公司的连锁服务企业的情况,应将其纳入减免租金优惠对象,可以在减免期限上与一般小微企业予以区别;针对服务企业承租房屋的业主既有国有的,也有国有控股等具体情况,可适时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范围。鼓励和引导地方以阶段性租金补贴的形式为提供生活性服务的市场主体降低运营成本。
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鼓励及时响应需求的供给创新。加快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相关改革和举措,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引导优化促进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的监管政策,在消费的便利性和可及性上真正实现线上线下“无缝衔接”。调整优化商业、文化、旅游、体育、交通等消费跨界融合发展的监管政策体系,在严守安全底线前提下探索创新监管模式。
四是着力打通堵点、连接断点,畅通消费渠道。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努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安全可靠。应加快推进在大中城市科学规划建设一批集仓储、分拣、加工、包装等功能于一体的城郊大仓基地,保障应急情况下消费品流通不断不乱。加快建立完善县乡村协调发展的生活服务网络,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田间地头延伸。鼓励品牌连锁流通企业布局农村市场,促进县乡商业网络连锁化,实现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升级。
五是积极营造促进国货消费的良好环境,推动国内供需高质量匹配。积极为国货消费创造条件,谋划覆盖生产、流通和消费的系统性政策。鼓励消费品行业发展个性定制、规模定制,在汽车、纺织服装、消费类电子、家用电器、食品、化妆品等领域,培育一批高端品牌。广泛开展国货品牌宣传活动,引导线下零售实体和线上平台为塑造国内品牌形象提供广告渠道资源支持。支持国货进入免税零售市场,鼓励免税店增售国产品牌。依托中国品牌日系列活动和中国农民丰收节、全国消费促进月等,鼓励和支持线上线下零售平台与机构,组织开展“国潮国货”消费月、消费季等市场推介和促销活动,提高消费者“热爱国货”的品牌认同,营造品牌消费良好氛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